常银焕
律所: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
执业证:13701201111271031
电话:13370533038
地址:济南市高新区正丰路环保科技园A座4005室
常银焕律师,具有理工科和法学复合专业背景,同时具有律师、专利代理师、国家知识产权体系审核员执业资格,多年专注于知识产权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的研究,在知识产权诉讼及非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,在诉讼方面曾代理过上百起专利侵权及无效、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、著作权侵权等民事及行政案件;非诉方面曾为多家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项法律服务,熟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,帮助企业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实施运行,对企业知识产权全流程的过程管理进行控制,熟......更多介绍
常银焕律师,济南商标律师,现执业于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,坚持 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敬业勤勉、诚实信用” 的服务宗旨,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独到的诉辩思维、娴熟的诉讼技巧、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。
一、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;
二、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;
三、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;
四、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;
五、使用注册商标,其商品粗制滥造,以次充好,欺骗消费者的。
出现第五种情况,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,责令限期改正,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,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。
商标使用不当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,违反了商标法中有关义务性规定的情形。商标使用不当主要包括以下情形: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;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、地质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: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;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:使用注册商标,其商品粗制滥造,以次充好,欺骗消费者的。使用注册商标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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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:
鷂__厂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,根据《》第26条规定,许可_____厂使用。经双方协议,签订许可合同,请予备案。
许可使用的商标:
许可使用的商品:
许可使用期限:
具体使用许可条件,见所附的许可合同附本。
许可人:____ 被许可人___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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